南通大学录取规则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12 05:05:23来源:
本文旨在为各位考生及家长介绍南通大学2024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及规则。由于招生录取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学校、专业、地区政策等,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南通大学官方公告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录取体制
南通大学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地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调档比例
对于不同批次,调档比例有所不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学校会按照规定参加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三、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对于江苏省的考生,当投档分相会按照特定的科目成绩顺序进行录取。江苏省外的考生,当投档分相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则综合衡量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四、艺体类招生
艺体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并达到所在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依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当投档分相会有特定的专业成绩优先录取规则。
五、调剂规则
对于进档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专业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按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六、加分优惠政策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七、特殊招生政策
南通大学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对于取得相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还有综合评价录取、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等特殊招生政策,具体按照相关政策和南通大学的规定执行。
八、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南通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录取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十、其他
以上规则如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南通大学也将相应调整其招生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