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护士学校长顺教学点学生转专业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01 21:37:12来源:中职中专
贵州省人民医院为省政府举办、省卫生计生委主管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干部保健、预防、康复、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医院。贵州省医护理学校">贵州省医护理学校依托贵州省人民医院的独特优势,发挥“前院后校”的办学特点,聘请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能的医生和护士担任专业学科的教学,较大程度地实现了教学与临床的有效对接,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推进了院校合作,产教结合的办学模式。
根据《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二)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