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2-13 02:52:33来源:未知
2020年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做好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保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并确保2020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时、顺利地完成,特制定此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61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紧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建设,把技术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融合,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社会、家长、学生认可度不断提高。
学校占地面积659亩,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2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下设“六院两部”,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信息学院、教育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思政部和基础教学部,共设置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50个专业,涵盖了医药卫生、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教育与体育、水利、财经商贸、资源环境与安全、公共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大类,建有汽车与机电技术实训中心、经济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与管理实训中心、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学前教育管理实训中心和高铁、空中乘务实训模拟舱,设施先进齐备。
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校办学成果丰硕。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审定我校顺利通过“内涵与特色”评估。2016年,成为云南省特色骨干民办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16年获批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点资格,每年组织近1000人的“专升本”考试。2017年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获得云南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资格。2017年10月,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被立项为云南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7-2018年,学校连续两年荣获“云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被云南省教育厅列入云南省学生管理15强,学校获得“产教融合优秀高校”称号,荣获云南省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是云南省民办院校中唯一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院校;学校被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建筑工程学院荣获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生工作部德育教学团队被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高等院校优秀教学团队”。
此外,学校还积极与境内外各高校共建合作交流平台,先后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泰国博乐大学、韩国培才大学、泰国商会大学、泰国吞武里大学等开展合作交流,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发展。
二、2020年招生专业
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等官方书籍。
三、奖助学勤贷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每年还设立了总额为100万的“铭鼎奖学金、助学金、紧急救助金”,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形成了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铭鼎奖学金、助学金、紧急救助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0元/年。
3.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6000元/年。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年。
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2800—3800元/年。
6.铭鼎奖学金: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表彰,以鼓励和鞭策学生向就业竞争力强、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方向进步发展。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7.铭鼎助学金:对在校期间表现积极上进,个人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资助帮扶、鼓励关怀,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安心学习。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8.紧急救助金:学生本人、家庭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灾难可申请紧急救助金,视情况给学生本人一定的经济帮扶。
9.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0.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11.助学贷款: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区(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8000元/年。
12.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得学费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13.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署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四、升学频道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云南省每年4月初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可升入云南省内有普通专升本计划的本科院校就读,经二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