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4-12-22 23:26:09来源:中职中专
执业药师的法律责任
(1)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袍私舞弊,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迟究刑事责任。
(1)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袍私舞弊,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迟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