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4-12-09 03:46:49来源:中职中专
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是指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
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l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等3类,包括;培训、研修、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著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由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批准的执业药师培训机构承担。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出具学分证明,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是指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
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l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等3类,包括;培训、研修、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著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由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批准的执业药师培训机构承担。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出具学分证明,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