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
发布时间:2024-12-19 14:13:53来源:未知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3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贯彻“信息公开、自愿报名、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国标代码:14169,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职业本、专科
第七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成立了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学生管理与服务小组、安全防疫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校设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校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条 扩招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1.已通过2020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可参加2020年我校组织的高职扩招单独招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计划安排A、B两类人群单列计划共400人,计划类型为全日制,其中A类计划50人,B类计划350人。招生专业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复为准。
第六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考生登陆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官网首页中的2020扩招报名(http://www.zkkjxy.net/),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
第七章 考核科目及办法
第十三条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将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组织本次高职扩招考试。
第十四条 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共1份试卷);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4、考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8:30-10:30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考核
1、考核方式及内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2、考核分值:300分;
3、考核时间:11月21日上午11:00-13:30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9年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文件执行。专业技能加分可参照我校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持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各专业加分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
第二十条 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收费和奖励政策
第二十三条 执行河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困难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8313111
电子邮箱:hnkjzydx@126.com
第十二章 附件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凡在高职扩招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385111
学校网址:http://www.zkkjxy.net
招生邮箱:hkzdzsb@126.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