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招招生章
发布时间:2024-11-02 14:41:10来源:未知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遵照《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
中文名称: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林州建院LZCA
英文名称:LinZhou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17 学院河南省招生代码:6359
第五条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层次为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学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 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 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 A、B、C 三类,A 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 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 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第十条 单招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0年学校面向河南省组织全日制统招高职扩招单招层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共招收五个专业学制三年分别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计。(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考生于2020 年 11 月 13 日 9:00 至 11 月 15 日 18:00时登录“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http://36.133.39.205:10080/)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我校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考核时间及办法
1、我校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时间定为 2020 年 11 月 21 日(周六)。
2、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不同群体考生的要求,对考生免予文化知识考试,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按照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程序予以免试录取。
3、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建立面试题库,分专业进行,满分350分,考核地点设在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4、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及卫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同时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方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对于所报考学生依据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录取分数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六章 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第十七条 为保障2020年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我院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预防措施
1、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必要进校人员配戴口罩以间隔1米以上距离排队扫描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陪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2、疫情期间举行的各类招生类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人数为30人一个考场。
3、考前由后勤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将所有考场窗户全部打开,确保通风。在考前和每一考试场次结束后,对考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4、由后勤部门安排医务人员在考试现场值班,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
5、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消毒液,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可以使用。
6、准备备用隔离考场,预防突发情况。
7、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控制措施
1、在测量体温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当事人需提供就诊病历,如属于普通病因,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如不能提供病历,则不得入内。
2、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考场,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主考部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及时将情况向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汇报,必要时请求属地卫生部门协助。
3、考试全部结束后,要对整个考试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2020年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费(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费正在审批中,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的评选与评定。
2.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助学办公室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人(无利息)。
3.学校奖学金
①.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特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
②.一等奖学金1200元
③.二等奖学金1000元
④.三等奖学金600元
4.勤工助学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或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5. 华信慈善基金
由郑州慈善总会中原华信慈善基金举办,针对家庭贫困而未能入学的学生,经济比较困难的资助首年学费;经济非常困难的资助3年学费,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联系电话: 0372—3885777 3885888 135 9886 7973
邮箱:lzjyzsb2020@163.com
邮编:456500
学校地址:中国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学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