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阳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9 14:18:04来源:未知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工作的有关部署,保证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际代码14714;省内代码:635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
第十条 办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学院会同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门依法、科学、精准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流程。强化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计划
1.已参加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河南省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3.招生计划:359人,学习培养形式分为全日制和弹性学制。
本次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考生须按个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对未按个人所属类别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一)A类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
(二)B类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
(三)C类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可报专业类。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4200元/人.年;住宿费:400元/人.年;书作费:700元/人.年。
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考生相关待遇
扩招单独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 报名、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及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院扩招单独招生的考生,请登录“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nykjzyxydz.com)或“南阳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http://117.158.67.130:9089/#/logi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时至11月15日18时。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学院在志愿填报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1.时间:11月18日9:00开通
2.打印网址:(http://117.158.67.130:8089/stu)
3.打印方式:输入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打印。
第十九条 考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考试方式:笔试(90分钟闭卷)。
(二)试卷分值:100分。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于11月19日18: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东校区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免考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没有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需正常参加考试。
第二十条 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日期 | 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地点 |
11月21日上午 | 9:30-1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东校区) |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考生在入校后,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高考体检)。
2.录取原则
(一)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的,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二)录取办法
按照参加扩招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科目成绩,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所报专业录取满额的,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照第一志愿大类调剂录取。
(三)扩招单招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11月13日9时至15日18时 | 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
11月18日至20日 | 打印准考证 |
11月21日 |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 |
11月23日至11月29日 | 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名单 |
注: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院官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nykjzyxydz.com。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通过相关考试可以拿到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及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五条 通讯地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
网址:http://www.nykjzyxydz.com
咨询电话:0377-60286500/62165995
传真:0377-60286577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