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10 17:27:23来源:中职中专
一、学校全称: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新校区)、焦作市丰收路4818号(南校区)、焦作市健康路8号(北校区)。
三、办学性质:
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招生代码:
学校国标代码: 11967
河南招生代码: 6235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代码: 6234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校监察处(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六、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时严格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4.艺术、体育类录取规则:
(1)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6.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师范类专业体检要求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体检要求按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7.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8.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八、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当年物价部门批件,2020年 学费执行标准暂定为:文科专业为3700元/生↓年,理科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 -1200元/生●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录取计划为河南省农村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学费、住宿费由河南省政府统筹安排,学生不再交纳。具体收费执行标准按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将在相关省、市招办指定媒体以及焦作师专招生信息网站( ht://zs.jzsz.edu.cn)上进行公布。
十、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权利。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附则
1.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有关省份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有关省份政策为准。
3.本章程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联系电话: 0391- -3593980、 3721211、3721898
邮政编码: 454002
QQ号码: 221889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