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导航

单招新闻 > 单招资讯 >

2024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1 20:15:09来源:中职中专

 2024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川教函[2019]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普通类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普通类“9+3”高职单招)。

一、实施原则

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元/年)

 

1

 

6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2

 

670102K

 

学前教育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3700

 

3

 

670112K

 

音乐教育

 

文化艺术类

 

5000

 

4

 

670301

 

文秘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3700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4月25日8:00—27日17:00登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入口”图标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为14位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后6位)中修改初始密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报名确认操作。

2.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院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0年5月9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交费和领取准考证

1.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均须在报到现场交纳130元/人的报名考试费后(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方可领取准考证。

2.往届“9+3”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在报到现场交费。

3.应届“9+3”毕业生由各“9+3”学校带队老师在报到现场统一交费。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藏区和彝区考生分别命题,分别组织考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

2020年普通类“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招生专业

 

中职类别

 

技能测试要点

 

备注

 

1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1.   景区模拟讲解;

2.      中餐摆台;3.中式铺床。

 

随机抽取其一进行测试

 

2

 

学前教育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1.钢笔书写和简笔画;

2.素描 ;3.声乐表演;

4.舞蹈表演。

 

随机抽取其一进行测试

 

3

 

音乐教育

 

文化艺术类

 

1.    声乐表演;2.舞蹈表演;

3.乐器演奏。

 

随机抽取其一进行测试

 

4

 

文秘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1.办会(如会议组织);

2.办事(如办公室日常事务);

3.办文(如办公自动化)。

 

随机抽取其一进行测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0年普通类“9+3”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0年5月12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2.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语文、数学和德育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有关事项

1.各专业最低录取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19日—2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3.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p#分页标题#e#

1.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

2.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2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3.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

(一)2020年4月25日8:00—27日17:00,考生先登陆学院官网,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入口”图标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为14位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后6位)中修改初始密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报名确认操作。

(二)2020年5月9日前,学院在单独招生系统中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三)2020年5月11日,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交纳考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四)2020年5月12日,考生在学院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2020年5月15日,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2020年5月16日18: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亲自到学院教务处(行政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

(七)2020年5月17日前,学院进行预录,将拟录取名单分藏彝区汇总上报教育厅职成处。

(八)2020年5月18日,省教育厅组织对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审核。

(九)2020年5月19日-25日,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在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拟录取情况。

(十)2020年5月28日前,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普通类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p#分页标题#e#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二)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三)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四)经我院录取的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章程由我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纪检监督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帐号:sczyjsxy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二维码:

 川职动态微信公众帐号:sczyxy-gbdst

川职动态微信二维码: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