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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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1 09:13:16来源:中职中专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 号)、《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0﹞22 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单招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0〕98 号)、《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 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3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现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简称:洛科院;院校国标代码:14480;河南省招生代码:6391。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1号

邮编:471822。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地处十三朝古都、牡丹花城洛阳。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绩,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校占地2200余亩,以涧河为界分河东、河西两大校区,建有信息楼、数字化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群、餐厅、游泳场、电子商务实训中心、数控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客户信息服务实训中心、计算机实训中心、生物实验室、形体实训室、琴房、画室、航空模拟舱、机械传动演示室、汽车电器实训室、汽车电控实训室等配套校内实习实训设施。

学校高职层次开设专业有:电子商务、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金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汽车检测与维修、建设工程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表演艺术、会计、空中乘务、新能源汽车技术等43个专业。

学院发展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一所生机勃发、前途辉煌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疾病等。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 报名

符合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于9月15日-9月17日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

(二) 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

(三) 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1.学院依据考生报名信息,与河南省招生办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学院官网(http://www.lykjzyxy.cn/)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2.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9月20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3.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与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河南省2020年高考考生号(14位)和报名序号(12位)。

4.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报考类别和报考专业进行分专业、多批次组织考试,采取全程封闭考试管理,按照到后即考、考后即离的原则。

1. 对高中毕业生,原则上依据省招办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2. 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只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3.对参加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将依据考试成绩作为

录取依据。

(三)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需达到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普通类高中毕业生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折算后计为文化知识评价成绩和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中职类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加试口语,只限英语考生。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9月25日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章 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平时考绩奖等奖励制度。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章 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9月15日-9月17日:考生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单招志愿信息

9月18日-9月20日:学院在省招办网站下载单招报名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9月20日-9月21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

9月22日:考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9月23日:考生到学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9月24日-25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

9月29日-30日: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河南省政府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附则

(一)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对以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章程由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3087788/99  63087766(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lykjzyxy.cn

邮 箱:lykjzyxy@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1号

邮 编:47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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