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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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11-03 03:27:26来源:中职中专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一、高职自主招生(学考+网测)招生

1.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

2.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学,但可以在那六个自主招生的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3.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学考成绩不低于100分,网测成绩不低于60分。

4.本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考生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考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即网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

二、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待定)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60%。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四)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五)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六)免试及免证书政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自主招生专业,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经我校考核公示、报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通过后,可免试录取相对口自主招生专业。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自主招生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七)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录取。

三、高职专业学院

       我校根据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之和,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即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低于140分);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即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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