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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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1 17:09:10来源:中职中专

池州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池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1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范围

学制

学费

(元/年)

备注

知识产权

45

不限

2

3500


英语

45

不限

2

3850

历史学

60

不限

2

3500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100

装备制造大类机电设备类或自动化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电力技术类、电子信息大类

2

3900

环境工程

50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地质类或测绘地理信息类或环境保护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轻化工类、水利大类水文水资源类或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土木建筑大类建筑设计类或土建施工类或建筑工程管理类

2

3900

人力资源管理

50

不限

2

3500

电子商务

50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2

3500

招生计划(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

六、报名

(一) 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二)报名办法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且不得报考其他学校。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不得修改。

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报名完毕后,可再次登录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和资格审核状态。

(三)资格审核

考生专科毕业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不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等将不能审核通过。

我校负责考生资格复审,审核不通过将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

(四)重新填报志愿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26日-28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五)退役士兵报名

我省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报省考试院后,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于5月14日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E-mail:zsb@czu.edu.cn)。

(六)缴费

考试报名费 120 元/生,缴费时间为6月10日-12日。届时考生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进入点击缴费公告扫描微信支付二维码缴费。未及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愿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各科目分值

1.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公共课科目1

公共课科目2

专业课科目1

专业课科目2

1

知识产权

大学语文

英语

民法

知识产权法

2

英语

大学语文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3

历史学

大学语文

英语

中国近代史

中国当代史

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

英语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5

环境工程

高等数学

英语

环境学概论

无机与分析化学

6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7

电子商务

高等数学

英语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2.各科目考试纲要另行发布,考生可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zs.czu.edu.cn)。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

2.考试地点安排在本校。

3.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凭身份证在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南二楼)领取准考证。

4.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布成绩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录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查询考试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可提出查分申请。考生填写《池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成绩查询申请表》(届时在查询成绩公告中下载)发到至池州学院招生办邮箱(Email:zsb@czu.edu.cn),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加组成。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若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所有科目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考生在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 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规定执行。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 号)有关政策执行。

(二)录取控制线

公共课总成绩和专业课总成绩均不得低于12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

(三)计划调整规则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缺额计划将根据各专业未录取的达线考生人数比例调整到其他专业。

各专业调整计划数=各专业未录取的达到录取控制线的人数/报考我校未录取的达到录取控制线的总人数*缺额计划总数,按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缺额计划不足以分配时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四)调剂规则

在计划调整后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收外校考生调剂。我校将根据录取结果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专业及计划。

1. 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与原报考院校考试科目完全相同)。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按照学校录取原则以专升本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若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所有科目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调剂录取优先顺序为外校相同专业联考考生、外校相近专业联考考生、外校相同专业非联考考生、外校相近专业非联考考生。

(五)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一)本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66-27486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二)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66-2748992

(二)学校网址:http://www.c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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