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
发布时间:2024-11-01 14:41:31来源:中职中专
通辽职业学院2020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通辽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0]1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考分离,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学院招生办具体负责落实单独招生工作。
三、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经完成2020年正式高考报名且未被第一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
(二)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审核时间:5月20-23日。
四、网上填报志愿方法及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请考生于5月13日-1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我院的单招志愿。
(二)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每年高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
五、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和资格确认
1.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1.nm.zsks.cn/pzweb/)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2.考生请于5月20日— 22日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w.tlzyxy.com)打印《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扫码缴费,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学院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需自行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背景不限)。
现场资格确认携带以下材料:《专业考试准考证》《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诚信考试承诺书”、缴费凭证。(现场确认时间:以《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地点:机考考场)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远程视频面试和现场机试。
1.面试
由于处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以远程视频形式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机试。
面试时间:5月20日-22日
面试形式:面试考官通过钉钉与考生视频连线,考试开始前考生面对摄像头展示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本人面部,进行身份核实,并现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期间需保持周围环境安静,不得有无关人员走动和其他声响。
面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体形象、专业素质考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注:具体面试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2.机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机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语、数、外、文综或理综、职业适应性测试总计450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测试总计450分)
机试时间: 5月23日--24日
机试地点:通辽职业学院信息技术楼
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注:若考试期间计算机网络系统出现故障,将启用纸质备考试卷。
※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学院可能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调整内容将在考前通过学院招生网网公布。
六、成绩评定
总成绩:450分=机考成绩×96%+面试成绩×18%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
3.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许调整专业。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经学院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机考。
2.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成绩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九、学生奖助政策
1.国家、自治区级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
2.院级奖励政策及标准(学业优秀奖)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疫情防控
(一)学院成立“二次单招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依法、科学、因地制宜详细制定相应的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报通辽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在考点设有经过消毒的独立隔离处置室,并配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充足的疫情防护物资。
(三)请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对所有考务人员进行考前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培训及实地演练。
(四)要求考生在往返路途、乘车中全程佩戴口罩,进考场前须量测体温,体温异常者,由医务人员护送到隔离室就地隔离并交由我院防控办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五)考场全体师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场座位采取“隔一坐一”的方式安排,确保考生间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考场考前、考后的消毒、通风工作。
(七)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下载“蒙速办”,申领“健康码”,并请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健康码”。考生自5月9日起,每天自测体温,若出现异常情况(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及时就医并如实向我院报告。
十二、附则
本方案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