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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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

发布时间:2024-11-01 02:57:52来源:未知

2024年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

 

 

一、学校简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内涵建设取得新成效,特色优势突出,社会认可度高,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学校占地面积659亩,现有教职员工75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3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下设“五院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学院、经济信息学院、人文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和思政与基础教学部,共设置41个三年制高职专业,涵盖了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教育与体育、水利、财经、房地产、资源开发与测绘等专业大类,建有汽车与机电技术实训中心、经济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与管理实训中心、学前教育管理实训中心和高铁实训模拟舱,设施先进齐备。

 

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校办学成果丰硕。 2012年,学校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被云南省民政厅评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AAAA级单位”,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 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审定我校顺利通过“内涵与特色”评估。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2016年,成为云南省特色骨干民办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16年获批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点资格,每年组织近1000人的“专升本”考试。2017年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获得云南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资格。

此外,学校还积极与境内外各高校共建合作交流平台,先后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泰国博乐大学、韩国培才大学、泰国商会大学、泰国吞武里大学等开展合作交流,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发展。

办学定位及亮点

学校坚持 “立足滇中产业核心区,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工科专业为主、多专业协调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综合素养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职业技能强、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通过改革与创新,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不断进步,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严格依法依规自主办学。学校按照“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内涵发展道路,规模适度,制度建设为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打造以礼仪培训为途径的校园特色文化建设,办云南一流的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思路,取得了明显的办学成效。

未来愿景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彰显办学特色。遵循“识好歹、知进退、懂感恩、守本分、有专才”这一校训所表达的办学要求,始终把为云南培养品行道德高、职业素质优、动手能力强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提升学校的办学层次及质量,2018年,学校全面启动升本工作。

2020年五年制大专招生专业

 

01、工程类专业: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

02、建筑类专业: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

03、机电类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04、财经类专业: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

05、教育类专业:学前教育;

06、汽修类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07、高铁类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三、奖助学勤贷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还设立了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6000元。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

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2500—3500元,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

6.铭鼎奖学金:学校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奖学金”,每人5000元。

7.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8.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9.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云南工程职业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家庭情况困难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照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填报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3.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6.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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