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初中生)报名
发布时间:2024-10-22 09:41:37来源:未知
学校简介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楚雄卫生学校)位于楚雄市西郊,前身是原上海市卫生学校,创办于1950年,1970年全迁至楚雄后改名为云南省楚雄卫生学校。2000年5月,经国家办学水平评估,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今年起在招收初中毕业生(三年制中专或五年制专科)、高中毕业生(两年制中专)的同时,将面向全省(以后将面向全国)招收高中毕业生(专科层次)。
目前,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3400余人(含五年制专科448人),成人本专科600余人,成人中专180人,乡村医生函授1320人。学校现有占地面积239.3亩;校舍建筑面积53582.5m2;固定资产总值4000余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9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3.1万册;在岗教职工178人,专任教师12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16人,硕士生3人,研究生学历7人,在读硕士生7人,高级讲师42人。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护理、药剂、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农村医学、医学影像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 类别 | 代号 | 下达计划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41 | 292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理工 | 49 | 50 |
药学 | 理工 | 31 | 250 |
中药学 | 理工 | 33 | 25 |
文史 | 34 | 25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理工 | 35 | 50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文史 | 36 | 50 |
临床医学 | 理工 | 9 | 50 |
理工 | 11 | 171 | |
文史 | 12 | 126 | |
康复治疗技术 | 理工 | 15 | 25 |
文史 | 16 | 25 | |
口腔医学 | 理工 | 17 | 100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工 | 13 | 25 |
文史 | 14 | 25 | |
护理 | 理工 | 21 | 105 |
文史 | 22 | 106 | |
助产 | 理工 | 23 | 25 |
文史 | 24 | 25 | |
合计 |
1550 |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则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第十五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第十六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十七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中经招生省市区的省级招考部门调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区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