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肺炎延期开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02:25:45来源:中职中专网
各位家长同学、老师新年好!由于疫情原因:原定2月6日的新生开学报到时间,现确定延期,具体开学报到时间根据疫情和上级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希望各位家长同学知晓,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招生办值班电话:15308170814
学院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全力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根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调整我院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调整开学时间
《通知》指出,“各技工院校不得擅自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据此,学院将严格遵从相关要求确定开学时间。由学生处及有关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在学院重新确定的开学时间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暂停组织开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
从即日起,学院暂停组织开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对正在进行的实习实训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保持与实习单位(基地)和学生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相关情况。已在岗实习的学生要服从学院和实习单位(基地)的统一安排,务必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三、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延迟开学期间,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通过微信、微博、QQ、电话等方式及学生群等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要求,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逐一摸排师生身体状况以及与疫区(目前主要是湖北)人员接触情况,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与生活。
四、做好开学准备
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做好春季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提前谋划制定师生返校预案,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如购买防护口罩、体温测量仪等)及后勤保障(如公共卫生消毒、餐饮供应、增强医护力量等),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
五、设立监督电话
学院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将 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师生,不得有误。为加强监督监管,学院特设立举报电话15308170814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