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4-12-11 18:11:09来源:未知
2021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时,学校认可云南省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接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承认云南省艺术专业美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省市艺术类专科线。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服装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建筑室内设计、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名单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http:// www.ynqfzyxy.cn)。
第五章 入学
第十九条 考生录取名单经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考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校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六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办法
为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根据综合评定可相应获得奖学金、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
具体评选标准及奖励办法,以当年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贫困生资助
1.助学金
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800元,二等助学金2800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城市低保户、孤儿无条件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
2.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根据贫困学生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困难补助
学校根据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对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4.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给予补助。
5.助学贷款
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情况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开学时需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