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04 09:40:59来源:未知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安徽省公安厅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公安院校,也是安徽省唯一一所由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人社部发〔2015〕106号)认定的招收公安专业学生的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学制3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校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合肥野生动物园对面,801、48、102、651路公交车警察学院站)
招生对象:招收在安徽省参加2019年全国高考、且属安徽省户籍的高中毕业考生,未婚,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女生名额占招生总数的15%。
招生条件
一、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安工作要求,经过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二、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此外考生还应符合如下条件: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1至25.7之间;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测评
凡报考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以上招生对象、招生条件以《2019年公安院校报考须知》为准。
录取规则
一、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提前批次(专科)录取的公安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不予录取。
(一)报考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的考生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分数线(男生按招生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1:3的比例划定,女生按招生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1:4的比例划定,请填报志愿的考生自己上网查看),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凭准考证、身份证,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详见2019年公安院校报考须知。
四、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提前批次(专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名额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新生入学1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我校要对学生进行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39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每人800元/年;
三、服装费个人承担40%、省财政承担60%。
奖励与资助
一、校内奖学金:学院设一、二、三等人民奖学金,受奖比例20%;
二、国家奖助学金: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特别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部分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2019年公安专业招生为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七个公安专业。
毕业
学生修完我校规定的课程,达到我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将由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颁发由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就业
公安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参加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人民警察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录用为人民警察,充实到全省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被录用的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入警,如本地生源数多于招录计划,择优选择其他市、县职位。新录用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以外的单位。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382188、65380150,
18005600110、18956580110
学院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邮政编码:23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