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03 13:33:56来源:未知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考试院“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省考试院投进我校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校将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尽量按照“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亦能报考,但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它神经系统疾病不得填报。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如下:年龄在16~25岁,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有才艺特长者优先录取。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体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数排名依次录取的原则,其余严格按照安徽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艺、体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6、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录取工作。
六、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2、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奖励资助措施: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别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协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设“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活补贴、学费减免或缓交等政策。
5、为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校,高考分数超过当地省份本科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在开学报到后,经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招生办与学生处资助部门联合初审,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会审议,可一次性补助生活费3500元。
6、为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也为支援我国西部人才的培养和经济发展,被我校录取的我国西部边远省份考生,在开学报到后,经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招生办与学生处资助部门联合初审,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会审议,可一次性补助生活费3500元。
7、建档立卡的困难学生,其学费减免情况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邮政编码:231131
招生办电话:0551-66319766、66319748。
十、其它须知: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政策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