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04 05:43:09来源:未知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省内统招)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12(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
学校性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由清末状元、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于1912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良,办学特色鲜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优秀单位、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坐落在南通市,具有浓郁的都市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南通市滨江临海,风景优美,人杰地灵,位于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内,是上海大都市圈北翼门户城市、山水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和以“中国近代第一城”著称的历史文化名城;南通市是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2018年GDP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18位、江苏省辖市第4位,为大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学校现设有纺织服装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商学院(社会管理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专业品牌特色鲜明,拥有19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师资队伍素质优良,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拥有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省“333工程”优秀人才、南通市“226工程”优秀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齐全,实验实训条件一流,与全球工业机器人巨头——德国库卡机器人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国内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实训基地——“库卡机器人江苏应用与培训中心”。与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南通市航空培训中心”,是江苏省内唯一具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CCAR-147培训资质以及CCAR-66考点资质的高校。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纺织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省级建筑信息化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江苏省示范性实训基地、江苏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南通市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实训和研发基地。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南通大学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凡填报1445代码南通大学“纺织工程”专业并被南通大学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四年,毕业后颁发南通大学的本科文凭。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进档的考生择优录取。
2、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有五门达到合格(或C等级及以上等级),对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文科一门为历史、理科一门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我校普通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即学业水平测试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3、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对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美术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录取相关要求
1、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招生网招生计划栏,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2、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6、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7、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9、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四、奖助贷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助学体系:
1.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助学金,最高可达100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年不超过8000元,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4.江苏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减免学费。
五、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300余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就业,就业质量高。据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就业竞争力、就业对口率、职业吻合度、自主创业率、对母校的满意度等比例均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升学条件。三年级学生可参加江苏省“专转本”招生考试进入相应公办本科院校就读本科。与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建有便捷的海外升学渠道。设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审计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等校本科办学点,为学生开通“专升本”、“专接本”等渠道。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500元—1200元/年。
七、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588-111;0513-80560666、80560555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招生QQ群:141841836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JCETWX
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注:本章程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