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项:木(根)雕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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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专项:木(根)雕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时间:2024-12-14来源:未知

湖北专项:木(根)雕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木(根)雕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利用木雕手工工具和电动工具,在所选择的竹、木、根等木质材料上,根据自主设计构思图形图案,能熟练的进行雕刻创作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木(根)雕制作 职业领域:6-09-03-01工艺品雕刻工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设计图纸

1.根据材料形质设计构思出自己想要表现的题材2.在图纸上用白描或者素描的方式描绘出图样

1、空间思维能力2、绘画,特别是素描和白描的基本能力3、中国传统文化的积累和运用

10%

(二)

准备材料和工具

1.准备好所需使用的手工雕刻工具和电动工具2.在工作台上固定好材料以便于操作

1、工具的使用方法2、用电的安全

5%

(三)

打坯

1.根据图样制作粗坯,雕刻出大致轮廓。(包括处理好雕刻件的大小远近透视关系,动势、比例、高低、深浅等元素)2.用刀力求干练果断,利用减法原理,按照自上而下、由浅到深的原则,逐步层层雕刻。

3.掌握木材纹理,“倒纹”和“顺纹”,避免雕刻时损坏构图。(如果损坏了原构图的某个细节,需随机应变懂得临时调整改变。)

1、 打坯刀的熟练使用:平口刀,圆口刀在铲、锉、凿等刀法上的灵活应用。2、三维空间思维的实践运用。3、对木材特性的认识把握:质地软硬度、干湿度、纹理走势等。

45%

(四)

修光

1.在粗坯的基础上对木雕件进行细部的雕刻,同时将大块的刀痕修平。2.修光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它决定木雕件的精致程度,不但是对表面进行修饰,更是对于线条细部的刻画和局部细节的描写,以达到轮廓清晰、线条流畅、造型准确。3.操作者需聚精会神,全神贯注,小心操刀,力求达到神形兼备,富有韵律的艺术效果。

1 、修光刀的熟练使用:平口刀、圆口刀、斜刀、三角刀在“推铲”“斜刻”“錾刻”等刀法的运用。2、木材“倒”“顺”纹理的处理方法。3、人物、花草、飞禽走兽、山水等等雕刻内容的相关知识。4、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运用。

30%

(五)

打磨

1.打磨主要是用砂纸对木雕件的表面进行反复摩擦,使作品表面更加光滑,线条更加流畅。

2.砂纸的使用需从粗砂纸到细砂纸循序渐进,直到表面光洁平整为止。

1、砂纸的选择(一般在80号到200号之间)2、手工打磨的方法技巧(砂纸卷成条形或锥形,打磨力度和频率)

1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工艺品雕刻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 5小时 。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场地:室内、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设备:操作台、椅子、除尘器、电源插座、台灯;按人均3平方米的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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