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03 17:53:42来源:未知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办法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招生计划、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1.身体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五官端正,医学类相关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能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2.录取原则:
(1)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按分数排序,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则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除免试生外,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3.录取
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学校2022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证书发放
第十二条 毕业证书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与全日制普通高考学生一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学校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附则
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
1.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一经录取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专业,2022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凡被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2.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未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考生录取报到后进行复检和资格复查,复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奖助政策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与全日制普通高考学生享受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874-3416110。
第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