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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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报考

发布时间:2024-12-23 19:46:22来源:未知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报考

北方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学校于2013年开始首批博士生教育,并于2014年成立研究生院。那么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ncut.edu.cn)研究生报考录取信息有什么呢?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底)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拟报考我校材料工程(专业学位)(085601)、建筑学学科(081300)、建筑学专业(085100)及法学学科(030100)的考生,须按照当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进行报名。

二、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复试

1.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应在复试阶段主动与相关学院联系进行确认。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内容,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需要也可以增设实践环节考核。

8.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学制为2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元/生/学年)

一般学科7000

设计学科8000

专业学位硕士(元/生/学年)

一般专业7000

工商管理硕士 34000

注: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为34000元/年。

(四)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五)住宿情况

我校仅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住宿。

(六)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学地点均为北方工业大学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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