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介绍
发布时间:2024-12-10 07:05:27来源:未知
西安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形成了涉及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门类的研究生培养体系。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gr.xupt.edu.cn。
一、简介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于1999年成立,2003年取批硕士学位授权,2004年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2021年取批博士学位授权,2022年招收第一届博士研究生。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目前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工程学和计算机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2020年通信工程学科首次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榜单;在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我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进入前30%,位列全国前40名;网络空间安全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进入前50%。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492人。教师队伍中有60余人次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称号和荣誉。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3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3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1个。拥有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基地,在无线通信、图像处理与分析、芯片设计与制造、信息安全、大数据分析与处理、电子商务、陕西党史等领域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陕西省重大需求,在5G无线传输技术、GPU芯片研发、无线网络安全、刑侦图像处理、北斗导航、高性能计算、金融风险分析、数字经济、陕西党史人物研究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宽带无线通信领域,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成电路设计领域,自主研发的GPU芯片通过陕西省科技成果鉴定;公共安全领域,大力开展图像类、电子物证类案件辅助侦破与研究,为“平安陕西”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政府信息化领域,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技术标准被工信部称为“陕西模式”在全国推广;电子商务领域,打造的“山阳模式”“武功模式”“照金模式”,在帮助农民增收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陕西党史人物领域,在习仲勋等领导人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绩,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
学校深入推进研究生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获批全国首批“百城千校”试点院校、陕西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等,建有4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成功入选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研究生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保持在近100%。
二、职责范围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学校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校学科建设等有关建设项目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地方发展目标、方针政策、科技发展和社会需要,研究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3.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在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组织各相关学院开展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学位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
6.参与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学位点和各类专业学位的申报、建设、管理,组织招生专业的确定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研究生党、团工作,在校研究生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青年志愿者管理,社会实践组织管理工作,全校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
8.对校内各学院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9.拓展国际和国内研究生教育协作空间,开展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招收境外研究生工作;
10.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学校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等有关建设项目工作的职能部门。研究生院下设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培养科、学位科、招生办公室、学科管理科六个科室。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职责:负责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管理工作;研究生学院印章的管理使用和文件整理工作;负责对外、对内的接待和办公环境的整治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及服务器的维护与管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职责:负责学生党、团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青年志愿者管理,社会实践组织管理工作,全校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培养科:
职责:负责在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教务管理,研究生课程建设,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联合培养等。受部门委托,为校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助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学位授予审核与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的组织服务、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等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位科:
职责:组织制定并执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学位授予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开题、中期考评、答辩的组织工作;负责优秀论文评选及表彰工作,学位论文抽查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学位论文及学位档案的整理归档,学位授予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校学位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本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宣传及咨询,组织报名(包括MBA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科管理科:
职责:负责新增学科、重点学科的申报;各类学科的评估;学科管理和建设;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硕士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已进修完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