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发布时间:2024-11-15 22:58:32来源:未知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yz.gxnu.edu.cn。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是广西师范大学的下属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良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一、工作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并实施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负责研究生的奖惩考评工作;负责研究生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全校性的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指导校研究生会工作;负责“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易班在研究生中的推广工作;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制度;负责统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及社团建设、学术活动和学术文化品牌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毕业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拓展社会实践基地;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处理研究生违纪事件、统筹协调处置研究生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与奖助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研究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提出全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毕业生派遣工作计划和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研究生奖助机制改革、组织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奖活动;负责研究生各类竞赛管理及奖励工作;负责研究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研究生资助数据统计与报送、“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以及其他与研究生资助相关的工作;负责研究生就业创业管理、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就业市场建设、就业宣传和招聘信息收集发布,组织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统计上报、就业派遣及派遣后的跟踪调查,组织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寄等工作;负责制定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是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规划。
2、组织制定广西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并监督考核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
3、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拟定我校的具体实施细则、办法。
4、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做好学位授予权的申报工作。
5、组织各学科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6、制定本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免试推荐、政审、录取等工作;审核研究生录取名单。
7、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研究生学籍与公共课的教学安排工作;负责研究生的课程建设及组织研究生参加全国各类竞赛。
8、督促各单位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论文答辩工作。
9、审核研究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做好研究生业务费的分配工作,并检查使用情况;协助校领导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工作,对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11、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做好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考核工作。
12、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研究生的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
13、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科、学位点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一流学科和各类重点学科的论证、申报及学科建设的考核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4、组织开展学位点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5、组织学位点各类评估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
6、负责学位点信息备案工作。
7、协调、指导各学院(部)的学科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科建设的进度。
8、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估工作。
9、做好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博士、硕士学位管理工作。
2、负责学位授予的组织管理与学位信息收集、报送、备案工作。
3、负责博士、硕士学位证书的征订、制作及学位证书发放、开具学位证书遗失证明、学位信息认证工作。
4、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增补、培训、聘任、考核及导师信息更新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相关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7、负责制定、修订学位及导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工作职责
1、编制年度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年度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订、执行研究生招生计划。
2、组织开展自命题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3、组织开展复试及调剂工作,确定录取名单。
4、受理本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活动中有关申诉、投诉、查询等事宜。
5、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宣传、咨询和理论研究、创新研究。
6、负责本校研究生招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研究生招生网的文本信息的监督和更新等。
7、组织开展学校年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制订学校年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推免生计划的分配与管理工作,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与咨询工作,完成推免生信息与数据网报及录取确认工作。
8、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国家研究生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任务,组织开展本考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摄像,做好本考点各项考务工作,包括考场设置、设备配备、试卷的接收、值守、分装、使用、机要邮寄、专送等及各项保密工作,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处置我考点考试中发生的违规违纪、意外事故、有关申诉、投诉等事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与学校下达的有关研究生招生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普通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2、负责普通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3、负责普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监督。
5、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安排与管理、研究生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事务等工作。
二、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部分招生学科、专业或领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等限制性条件,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yz.gxnu.edu.cn/)中的备注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阅我校专业目录中备注的限制条件,因误填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另行通知),推免生录取专业和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