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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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3 10:27:01来源:未知

2024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招生简章

202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云南省第一所省属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建校近七十年,先后经历了云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云南省戏曲学校、云南省文艺学校、云南省艺术学校等历史时期。2001年9月,云南省艺术学校与云南电影学校合并,组建新的云南省艺术学校;2004年5月云南省艺术学校与云南省文化厅职工大学合并,组建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以培养实用型中高级文化艺术人才为办学目标。2006年因艺术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恢复并加挂“云南省艺术学校”牌子,保留中等艺术教育,形成大中专一体化办学格局。

学校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云南省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滇剧、花灯)传承基地、云南华文教育基地、云南民族文化传承创新重点骨干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云南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戏曲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美术及实用美术、影视美术四个专业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项目)、云南省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示范高校、云南省创业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6、2017年连续两年上榜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21年获批省级高水平学校培育单位,舞蹈表演专业群获批省级A档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建校多年来,学院先后吸引、汇聚了一大批各类艺术名家在这里传艺授业,培养了以中国音乐学院院长、著名指挥家李心草,北京奥运会闭幕式执行总导演陶春,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肖学俊,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年度总冠军茸芭辛娜,全国戏曲梅花奖得主王玉珍、胡春华、陈亚萍以及全国戏曲红梅奖得主王润梅等为代表的优秀艺术人才,被誉为“红土高原上艺术家的摇篮”。

教学建设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舞蹈表演专业

云南省高等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戏曲表演、花灯表演(五年制大专)、影视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云南少数民族舞蹈
云南省级特色专业:花灯表演、舞蹈表演
云南省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梦幻腾冲

教学成果

       2013年,学院《云南文化体制改革背景下表演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成果荣获“2013年云南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15年,学院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戏曲表演)赛项三等奖。2014、2015年,学院杨峻宇、彭琛然两位学生分获第18、19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奖”。2014年,学院音乐系学生赵宇获海伦钢琴欧盟国立音乐学院钢琴大赛云南赛区专业组一等奖;冯萧雨、靳维娜获《梦幻云之南》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云南赛区)钢琴专业一等奖。
       学院前身的云南省艺术学校和云南省文化厅局职工大学在办学期间为云南省乃至全国培养了大批的艺术人才,云南省各级专业剧团和文化战线近60%以上的演职人员都毕业于这两所学校,不少毕业生还走上了领导岗位或成为业务骨干,还有相当一部分在艺术事业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为中外知名的艺术家。如现任中国交响乐团常任指挥的李心草;获“梅花奖”的刘芸、王玉珍、周卫华;获“文化奖”的张树勇、杨丽琼、赵惠和、胡春华;获全国少数民族声乐比赛“金凤奖”的杨学进等 。
       学院现开设有图书馆、文物博物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文秘、图书发行、群众文化艺术、美术、工艺美术、文艺声像技术、戏剧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美术舞台灯光与音响、杂技表演、花灯表演等18个大中专专业,学习形式有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夜函大等多种。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将在原办学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以国家关于高职办学的一系列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把学院办成具有云南特色的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为创建民族文化大省做出贡献。

招生计划

        今年学院25个专业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入学考试

        学院高职专科录取的学生(五年制大专转段学生除外)均需参加全国普通招生统一考试或者云南省三校生考试且成绩合格。
        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部分联考或者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本省考生承认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影视类相关专业校考成绩。舞蹈表演(航空服务方向)本省考生承认云南师范大学航空乘务相关专业校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均承认当地艺术类统考成绩,如无统考,则承认当地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成绩。各类艺术考生成绩合格才能填报我院志愿。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招生条件按普通院校招生规定,填报志愿录取。
        录取结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站在新的起点,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精专特,高质量,强基础,创一流,育新人”的目标任务,为把学院建成国内知名、区域有影响力的文化艺术类高职院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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