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楚雄医专(春招)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02 22:00:04来源:未知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及其它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和楚雄州发改委的标准执行,即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400至12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建立有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五年制大专报名条件、录取原则
报名五年制大专的学生必须是今年参加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则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招生省市区的省级招考部门调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择优录取考生。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区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